高考高招(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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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外埠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info 发布时间:2018-06-16
       1、学院的录取政策是什么?
       答: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招办有关规定和要求,学院贯彻“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按照各省、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接受考生加分及降分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采取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
       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已完成计划的,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完成计划的,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2、学生毕业时能否继续升入本科学习?
       答:可以。部分高职毕业生可按照毕业当年北京市教委相关政策规定,参加专接本推荐考试,升入普通本科学习。其他选择升学的毕业生可以自由选择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或本院与北师大联办网络教育本科学习形式,符合学位要求的,可以获得学士学位。

      3、入学后有哪些资助奖励政策?
      答:学院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相关事宜。
      (1)根据国家、北京市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对于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4500元/学年或2300元/学年)。
      (2)学院奖学金:特等5000元/学年;一等3000元/学年;二等2000元/学年;三等1500元/学年;进步奖600元/学年。
      (3)生活物价补贴:600元/学年。
      (4)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洗澡、饮水、电话费专项补贴:185元/学年。
      (5)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6)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到家庭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校第二学年开始,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银行审批,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7)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8)学院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补助、救助等项目,奖助范围覆盖全体困难学生。

      4、学院住宿条件怎样?如何收费?
      答:学生住宿6人一个房间,有独立全封闭阳台、空调,每楼层设有公共卫生间和盥洗室。住宿费900元每学年。

      5、今年的录取分数是多少?报考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不同省份、不同专业的录取分数均不相同,原则上考生成绩达到所在省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即可报考。考生应注意结合自己的兴趣、考试水平、院校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以及将来的就业和升学问题选择专业,不要盲目追赶热门专业。

      6、如果想了解专业的具体情况应该向哪里咨询?
      答:7月26日前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均有专人接听,咨询电话: 010-89269998,010-89269999。
      7月13日前各专业电话均有专人接听,电话如下:
      法律事务(中澳合作商务法律班)专业咨询电话:010-89269857;
      刑事执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事务(律师事务)专业咨询电话:010-89269846;
      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咨询电话:010-89269855;
      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咨询电话:010-89269806;
      国内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消防工程技术、空中乘务专业咨询电话:010-89269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