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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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及住宿协议
学生申请在校住宿说明
同学:
你好!首先祝贺你考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开启新的学习旅程。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根据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京教工【2011】33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学生入住学生公寓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前与学校签订《住宿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学院制定了《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及《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住宿协议》等公寓相关管理制度。
为方便学生了解申请入住学生公寓相关手续,现将《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及《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住宿协议》随同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给你,请你及家长仔细阅读,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申请住宿。若申请住宿,请按要求填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及《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住宿协议》(一式两份),在新生报到时一并交给辅导员或班主任。凡未提交上述申请及协议的,学院将不予安排住宿。
为方便学生了解申请入住学生公寓相关手续,现将《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及《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住宿协议》随同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给你,请你及家长仔细阅读,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申请住宿。若申请住宿,请按要求填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及《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住宿协议》(一式两份),在新生报到时一并交给辅导员或班主任。凡未提交上述申请及协议的,学院将不予安排住宿。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
姓 名 | 联系电话 | 照片 | ||
性 别 | 考 生 号 | |||
政治面貌 | 录取专业 | |||
家长联系电话1 | 家长联系电话2 | |||
户籍地 | 家庭住址 | |||
学生 申请 住宿 基本 承诺 |
我已仔细阅读学院《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住宿协议》所有内容,知悉双方权利义务。 我承诺:遵守学院公寓管理的规章制度,履行《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住宿协议》中的义务,服从管理;若有违反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住宿协议》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学院的相应处理,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现向学院提出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请予批准。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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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 办理意见 |
床位核实情况:住 宿舍 宿管员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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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一份,办理入住时交宿管员,由学生公寓管理科统一存档。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住宿协议
甲方: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科
乙方:学生姓名: 性别: 考生号(或学号):
年级、专业、班级:
为规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增强育人功能,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把学生公寓建设成团结有爱、秩序良好、卫生清洁、安全舒适的学生之家,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京教工【2011】33号)和《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甲方和乙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学生公寓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履行工作职责。
2、甲方有权按照学院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教育管理和安全、卫生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对乙方的违纪行为、不服从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置,包括批评教育、督促整改、没收违禁物品、要求赔偿损失、提出处分建议、取消住宿资格等。
3、甲方有权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对乙方调整宿舍。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的住宿条件,安排住宿床位。
2、甲方保障乙方住宿期间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好公共区域保洁服务。
3、甲方定期收集和反馈学生意见。
4、甲方做好公寓楼的值班工作,对公寓内学生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遵守公寓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有权在学院统一安排的宿舍住宿,有权合理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2、乙方有权对公寓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寓值班人员的失职行为有权向公寓管理部门投诉。
3、乙方有权对学生公寓内扰乱学生生活秩序、违反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和举报。
4、乙方有权按学院有关规定申请退宿。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认真遵守《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学院其它相关管理制度和本人申请住宿基本承诺,按时缴纳住宿费,服从管理,并严格遵守以下禁止性规定:
(1)严禁校园暴力及欺凌行为,严禁吸烟,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打架、饮酒、寻衅滋事等违法违纪行为;严禁存放、观看及传播反动、淫秽的书刊、视频、软件、物品等。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存放或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高负荷用电设备及伪劣接线插座,严禁私接空调电源,严禁使用明火。
(3)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严禁存放任何管制刀具、枪械或仿制枪械、弓弩等带有杀伤性威胁的管控物品。
(4)严禁踢门、撬锁、破坏门窗家具设施等行为;严禁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5)严禁未经审批夜不归宿或无正当理由晚归,严禁私自调换、占用宿舍或床位,严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严禁出租、出借宿舍或床位。
(6)严禁饲养宠物,严禁停放自行车,严禁经商及散发各种海报、传单行为。
(7)严格遵守学院公寓作息制度,熄灯后严禁串宿、叫外卖、聚餐、打游戏、吵闹喧哗等影响休息的行为。
2、乙方应讲究公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不得破环宿舍墙面,不在宿舍和公寓楼道墙面涂抹及贴挂画、物品。
3、乙方应树立节水、节电意识,遵守学院空调使用管理规定,在学院学生公寓空调统一开放时间内使用,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6度。学生公寓一层饮水机仅供饮用使用,严禁用于其它用途。宿舍内用电超出北京市规定的免费用电定额后,需由学生自费购买。
4、乙方应对公寓内个人物品包括贵重物品负有全权保管责任。
5、乙方应接受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对乙方宿舍的调整安排。
6、乙方因违反《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学院其它相关管理制度和本人申请住宿的基本承诺及禁止性规定,应接受学院的相应处理,直至取消住宿资格;造成公寓及所住宿舍设备设施或墙面毁损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责任。
三、协议终止
(一)协议的正常终止:毕业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协议的提前终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即时终止:
1、因乙方转学、退学或受开除学籍处分或者其他原因,已不具备“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身份的,自乙方失去身份之日起终止本协议。
2、因参军或休学学生自办理相关手续并获批准时起,协议终止,学生应按学院规定办理退宿。不按期办理退宿手续的,视为继续占用床位,应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3、订立本协议的学生在协议期内,提出退宿申请,经学院批准的,协议自批准之日起终止。
(三)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按学院规定办理退宿手续,由宿管人员对其所住宿舍配套设备设施、应退还物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持验收单到学生公寓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退宿后,乙方不得继续在宿舍留宿。乙方超出退宿截止日期三日以上,拒不退宿的,学院有权进入宿舍对乙方个人物品进行清理,并不承担保管责任,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重新提出住宿申请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若需继续住宿,应重新提出住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在房源许可的情况下,甲、乙双方重新签订住宿协议书,另行安排住宿,乙方应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订即时生效。
甲方: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科 乙方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